冷拉异型钢
浏览:次|评论:0条 [收藏] [评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冷拉异型钢
Cold drawn special shaped steel bar
GB 13791—92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冷拉异型钢(以下简称异型钢)的尺寸、外形、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
志和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截面积大于30mm。的优质碳素结构钢和合金结构钢的冷拉异型钢。其他钢种的异型
钢亦可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
GB 222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 223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 224钢的脱碳层厚度测定法
GB 226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检验法
GB 231金属布氏硬度试验方法
GB 699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GB 1804公差与配合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
GB 1979结构钢低倍组织缺陷评级图
GB 2101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 3077 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
GB 3078 优质结构钢冷拉钢材技术条件
3 分类和代号
异型钢的分类和代号
轴对称截面冷拉异型钢 ZD
中心对称截面冷拉异型钢 XD
非对称截面冷拉异型钢 FD
4 尺寸、外形及重量
4.1 截面图、尺寸及理论重量
4.1.1 异型钢截面形状、尺寸及理论重量应符合图1~图15和表5~表19的规定。异型钢的理论重量
按密度为7.85kg/dm3计算。
4.1.2根据需方要求,也可供应图1~图15和表5~表19规定以外的异型钢。
4.2尺寸允许偏差
4.2.1 异型钢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4.2.2经供需双方协议,并在合同中注明,异型钢在公差带不变的情况下,可调整正负偏差值。
4.2.3如需方要求异型钢同一截面公称尺寸有不同允许偏差要求时,其精度则按其中最高要求的一个
尺寸允许偏差值定级。
4.2.4对异型钢尺寸允许偏差有更高要求的,按供需双方协议的规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4.2.5凡表中注“*”的尺寸,其允许偏差值按GB 1804中h14级精度的规定。
4.2.6凡异型钢图形里,出现二直线相交构成不大于90°的不同角度时,尖角处允许有工艺圆角,其工
艺圆角不得大于R0.5mm。需方有特殊要求,可按供需双方协议的规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4.3外形
4.3.1 异型钢以直条交货,根据需方要求也可以盘状交货。
4.3.2直条交货的异型钢,其每米弯曲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4.3.3直条交货异型钢不应有显著的扭转。
4.3.4异型钢可不切头交货。
4.4长度
4.4.1通常长度
4.4.1.1直条交货异型钢,通常长度为2~6m。
4.4.1.2经供需双方协议可供应长度大于6m的异型钢。
4.4.2定尺、倍尺
4.4.2.1按定尺或倍尺交货时,其长度允许偏差不得大于 50mm。按定尺或倍尺交货时,应在合同中
注明。
4.5交货重量
4.5.1 异型钢按实际重量交货,亦可按理论重量交货。
4.5.2 不切头交货的异型钢应按2%比例扣除头部变形部分重量。
4.6标记举例
用20号优质碳素结构钢制成,尺寸精度为12级,型号为FD一×的非对称截面冷拉异型钢,其标记
为:
5 技术要求
5.1牌号和化学成分
异型钢牌号应在合同中注明,其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GB 699、GB3077的规定。根据供需双
方协议,并在合同中注明,可用其他钢种的牌号制造。
5.2交货状态
异型钢以冷拉状态交货。根据需方要求也可以热处理(退火、正火、回火等)状态交货,但应在合同中
注明。
5.3力学性能
5.3.1 公称尺寸直径或厚度等于或大于5mm异型钢,其冷拉状态的硬度值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未列的其他牌号冷拉状态的硬度值按供需双方协议的规定。
5.3.2凡经热处理状态交货的异型钢,其硬度值应按供需双方协议的规定。
5.3.3根据需方要求,异型钢的其他力学性能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5.4低倍组织
异型钢的低倍组织应分别符合GB 699、GB 3077和相应钢种标准中的规定。
5.5脱碳层
根据需方要求,含碳量大于0.3%的(含硅量大于等于0.90%或含铝量大于等于0.70%的钢除外)
异型钢,一边总脱碳层深度不得大于截面上最大公称尺寸的1%。对于最大公称尺寸小于10mm的异型
钢,一边总脱碳层深度不得大于0.1mm。
5.6表面质量
5.6.1 异型钢表面应洁净、光滑。不允许有裂纹、折叠、结疤、夹杂、拉裂和氧化皮。钢材表面上允许有
局部的刮伤、拉痕、黑斑、凹面、清理斜痕及弥散麻点,其深度不得超过异型钢截面上最大公称尺寸的11
级精度的允许偏差值。需方有特殊要求时,允许缺陷深度由供需双方协议。
5.6.2经机械矫直的异型钢,表面允许有条状辊印。
5.6.3经磷化处理后的冷拉异型钢,表面允许留有磷化膜。
5.6.4热处理状态交货的异型钢,表面允许有氧化色。
6 试验方法
6.1 异型钢各项检验的试验方法应符合表4的规定。
6.2 异型钢应在距离端部150mm处(不切头异型钢还须去除头部变形部分长度),测量外形尺寸及弯
曲度。
6.3异型钢的表面缺陷深度,必要时可用砂轮、锉刀或砂布磨光后进行检查测定。
7验收规则
7.1检查和验收
异型钢的检查和验收由供方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进行。
7.2组批规则
异型钢应成批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炉罐号、同一外形尺寸、同一热处理炉次(经热处理时)的异型钢
组成。
7.3取样数量
异型钢检验的取样数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
7.4复验与判定规则
异型钢的复验与判定规则应符合GB 2101的规定。
8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8.1 异型钢的包装按GB 2101一类包装的规定,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按GB 2101的相应规定。
8.2经表面磷化处理的异型钢,也可根据需方要求浸(涂)防锈油交货。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冷拉型钢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国良、
- [腾讯]
- 关键字: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