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链条用冷拉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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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工业链条用冷拉钢
Cold—drawn steels for industrial chain
GB/T 13796—92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供制作工业链条用冷拉钢的尺寸、外形、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等。
本标准适用于供制作工业链条用的冷拉圆钢及钢丝。
2 引用标准
GB 222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 223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 226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试验法
GB 228金属拉伸试验法
GB 232金属弯曲试验方法
GB 342冷拉圆钢丝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 905冷拉圆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 1979结构钢低倍组织缺陷评级图
GB 210l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 2103钢丝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 6397 金属拉伸试验试样
3 分类、代号
钢按交货状态分为两类:
冷拉状态 L
退火状态 T
4 尺寸、外形
4.1 冷拉钢的直径范围为2~40 mm,直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中10级的规定,按其他精度等级交货时应在合同中注明。
4.2 圆钢的长度、外形应符合GB 905的规定。
4.3钢丝的长度、外形应符合GB 342的规定。
5.1牌号及化学成分
5.1.1 销轴用钢材应用20CrMo、20CrMnMo、20CrMnTi钢制造,其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2的规定。
5.1.2滚子用钢材应用08、10、15钢制造,其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3的规定。
5.1.3需方要求其他牌号时,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由。
5.1.4钢材的化学成分与熔炼分析允许偏差应符合GB 222中表2的规定。
5.2交货状态
钢材以冷拉状态交货。要求以退火状态交货时,应在合同中注明。
5.3力学性能
钢材应检验交货状态的抗拉强度,销轴、滚子用钢的抗拉强度应分别符合表4、表5的规定。
钢丝应进行90°冷弯试验,弯曲半径等于钢丝直径。试样表面不得有裂纹或破裂。
5.5表面质量
5.5.1 冷拉钢材表面应洁净、光滑、不得有裂纹、折叠、拉裂、结疤、氧化铁皮及锈蚀。
5.5.2凡深度不超过从实际尺寸算起的该公称尺寸公差的麻点、刮伤、拉痕、凹坑允许存在。
5.5.3 以退火状态供应的钢材,表面允许有氧化膜存在。
5.6特殊要求
根据需方要求,并经供需双方协议可加严试验项目的指标。
6 低倍组织
钢的低倍组织应无缩孔、气泡、分层、裂纹及夹杂。
7 试验方法
每批钢材的取样数量、部位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6的规定。
8 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圆钢应成批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炉罐号、同一尺寸和同一热处理炉次的钢材组成。
圆钢的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 2101的规定。
钢丝的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 2103的规定,合同未注明时,包装应符合Ⅳ类的规定。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首钢特钢公司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春雨、张吉吾。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2-11-16批准 1993-06-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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