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京津冀一体化变成房地产的独舞与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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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总书记近日视察北京时,提出了有关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七点要求,这段讲话被外界广泛解读为“京津冀一体化”。应该说,京津冀合作并不是一个新话题,但上升到“京津冀一体化”则是首次,显然这…
习总书记近日视察北京时,提出了有关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七点要求,这段讲话被外界广泛解读为“京津冀一体化”。应该说,京津冀合作并不是一个新话题,但上升到“京津冀一体化”则是首次,显然这次市场方面的反应也不同于以往。
在总书记讲话后不久,不断曝出央企总部、部属高校等将外迁河北、天津的消息,部分省市领导还对媒体表示将做好承接工作,甚至一度曝出保定将作为“政治副中心”等重磅消息。信息的混乱和失真暴露出相关方面在“京津冀一体化”问题上的心态差异。
那么,什么是“京津冀一体化”?有关各方对“京津冀一体化”的理解和期待是否符合中央的立意?“京津冀一体化”对我们意味着什么?笔者拟在本文中谈些浅显的个人理解。
京津冀一体化不是“北京=河北=天津”
什么是“京津冀一体化”?考察不同时期的文献,曾先后出现过“统筹区域发展”——“区域合作”——“协同发展(协调发展)”——“首都经济圈一体化”等不同提法。
2004年,北京市政协曾提出要举办“京津冀政协统筹区域发展研讨会”。2005年,国家发改委启动了京津冀都市圈区域规划编制工作。2006年,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河北省城镇体系规划”相继获得国务院批复后,建设部启动了京津冀城镇群规划编制工作,并于2008年印发了《京津冀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8-2020)》。直至2012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持的课题研究中仍然使用的是“京津冀区域合作发展”。
纵观这一时期的京津冀合作,更多的强调区域内各省市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以及区域之间的“统筹”发展。不同的是,京津冀区域合作逐渐从区域战略转化为中央战略。
那么,当前的“京津冀一体化”是否与以前的京津冀合作有所不同呢?
我们不妨仍然从词源上考察,从总书记的讲话来看,笔者认为,当前提出的“京津冀一体化”,其核心要义在于加强京津冀发展上国家层面的统筹、区域层面的协同、市场层面的合作。
值得一提的是,无论是从历史的含义来看,还是从新近的“京津冀一体化”来看,国家层面的统筹与区域层面的协同都是京津冀合作的重要内涵,京津冀区域的整体发展虽然也是京津冀合作的重要目的,但这种目的在不同时期的地位明显是不一样的。
当前,“京津冀一体化”应该更多是指京津冀三地在功能定位、产业分工、城市布局、设施配套和交通体系等方面的统筹考虑,并不等于京津冀等同化或趋同化,也不等于京津冀地区的同步发展、同等发展。即使京津冀一体化最终实现了,也不意味着“北京=河北=天津”。换而言之,“发展”并不是当前“京津冀一体化”的首要之义。
从这个角度来看,“京津冀一体化”应该是京津冀地区“统筹谋划”上的一体化,这更多的是从中央工作层面提出的要求,即中央部门在京津冀三地发展规划中要更多的立足长远和大局,统筹考虑并整体推进,做到京津冀三地协调发展。换而言之,作为京津冀地方政府,在思想层面要有一体化理念,在工作层面要更多的强调交流合作及工作协同。如果借“京津冀一体化”概念而盲目招商引资,搞产业扩张,甚至借机炒作发展房地产市场,则与“京津冀一体化”的目的显然相去甚远。
政府未动真格房价、股价已经上涨
但是,有关方面对“京津冀一体化”赋予的期望显然不止于此。与“京津冀一体化”相呼应,尚未见到权威部门就“京津冀一体化”采取行动,河北、天津房价却早已开始以“京津冀一体化”作为卖点,实现了房价的亢奋式上涨。一些概念股也在资本市场一路跑出“涨停”的“业绩”。河北、天津等地的官员也开始进京游说企业外迁,一场不见硝烟的招商大战正在上演。不得不说,在媒体的信息战和专家的解读声中,市场的反应显然已超出了“京津冀一体化”的内涵,甚至已经脱离了信息本身。虽然“京津冀一体化”的内涵本身并没有为房价、股价上涨提供足够的理论支撑或政策支持,甚至连目前市场依赖的诸多事实也属于空穴来风,但是,不少河北、天津的居民还是发现一个残酷的事实:房价涨了。
那么,“京津冀一体化”对有关方面究竟意味着什么?是否就如同市场乐观预计的那样:单纯意味着“发展”?对于河北、天津而言,“京津冀一体化”似乎确实代表着中央将“恶补”天津、河北,更多的建设投入和更优的政策倾斜将不可避免。未来的河北、天津,与北京的交通将更为便利,公共设施水平将极大提升。这些无疑都将显著提升天津、河北的“吸附力”。也许,长期处于“灯下黑”的天津、河北等地的确将迎来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期。
当下京津冀一体化要旨在于统筹而非发展
然而,必须要指出的是,“发展”并不是当前“京津冀一体化”的首选项。
当前“京津冀一体化”的首要涵义是要加强京津冀区域的统筹与协同,这种统筹与协同并不简单等同于北京产业疏解或央企外迁到河北、天津,也不等于优先发展河北或天津。它还意味着中央层面将对京津冀地区的城市定位和产业布局等有更多的统筹安排,而统筹必然意味着调整。这种调整不仅包括城市定位,还包括产业准入、环保标准等的调整,这些不仅将对北京发生意义,其调整对象也很可能包括河北、天津。长期来看,北京不宜发展的产业也很可能是河北、天津不宜发展的产业,“动批”外迁这样的事件也很可能发生在未来的河北、天津。因此,京津冀一体化对于河北、天津而言很可能是利弊各半的,市场的亢奋似乎确有不理性的成分。
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异呢?据笔者观察,这是因为京津冀合作的背景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京津冀合作之初,河北、天津、北京的发展严重失衡,特别是河北在京津冀中长期处于从属地位,当时河北还存在着大量的环北京贫困带,京津冀的优势互补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
在这种背景下,基于复杂的经济和政治考量,借鉴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的成功经验,中央提出了发挥京津冀地区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增强京津冀城市群的整体竞争力,打造中国新的经济增长极的号召。应该说,这一时期京津冀合作的重点在于提振经济,重在“发展”。
但是,2014年习总书记讲话的背景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这次讲话,是从北京市近些年来发展中出现的功能疏解、人口调控和“城市病”等问题出发的,最直接的事件是近期北京日益严重的大气治理问题。
因此,与以往的京津冀合作不同,化解困扰北京的“城市病”是当前“京津冀一体化”的立足点和核心点。正因为此,总书记才特别强调,仅从北京的角度考虑是很有局限的,根本的出路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一体化发展。这就决定了当前的“京津冀一体化”并不是单纯以经济为导向的,其首要着力点并不在于“发展”,而在于“统筹”。
既然重在“统筹”,那我们该如何统筹“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呢?笔者认为,统筹“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既要站在京津冀协同的高度,也要统筹考虑行政上的可能性。
京津冀一体化或成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经过几十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经济已从单纯的规模扩张发展到“提质增效”阶段,行业内部、行业之间的资源整合,以及更大范围内的区域协同优化将成为必然选择。
当前,统筹“京津冀一体化”的难点并不在于产业转移本身,而在于产业转移背后的财税体制和行政体制。这些地方政府的利益考量之所在也必将是“京津冀一体化”的症结和难点之所在。从这种意义上讲,我们当前推动的“京津冀一体化”,其意义已远远超越了历史上所提到的“京津冀合作”,将是我们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是重要的国家中长期战略。
因此,笔者建议,可以将“京津冀一体化”纳入作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专项工作,统筹编制京津冀地区协调发展工作方案,在京津冀地区率先开展财税、教育、医疗、户籍和社保等方面的机制体制改革,鼓励京津冀三地在产业转移、人口调控、城市定位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体制机制问题上进行更大胆的探索,将京津冀打造成为新时期体制改革的实验区。
简而言之,要真正做到“京津冀一体化”,就不仅要注意到当前的“京津冀一体化”与传统“京津冀合作”的差异,要特别强调国家层面的统筹规划以及体制机制创新,而且必须辅之以京津冀地区更明确精准的城市定位、产业准入和监管标准,更严格的政策规范和执行落实,让京津冀在各个方面都真正做到“一体化”,不能让“京津冀一体化”变成没有支点的空中楼阁,从而沦落为房地产市场的狂欢。
然而,从近期的相关报道来看,当前的形势不容乐观。习总书记讲话后,一些地方借“央企外迁”、“010”区号、“政治副中心”等,“统筹”未定、招商先行,大规模进京游说企业外迁,当地房地产也乘机提前上涨了一轮。
这提醒着我们,如果做不到高层整体有效的统筹,及时辅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京津冀一体化”很可能演变为房地产的独舞与狂欢,很可能会变成部分地方政府借势盲目扩张、大肆招商或变卖土地的尚方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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