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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下属机构建议:积极协调煤电双方签订重点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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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监会长沙电监办6月底即着手收集了半年来湖南各电力企业经营财务信息,并于近日编写了2009年上半年湖南电力企业经营财务情况分析报告。报告称,截至目前,因价格分歧太大,湖南发电企业与煤炭企业重点合同电煤签单不多,伴随着夏季用电高峰的来临,如重点合同不能尽快签定,极有可能影响迎峰度夏的电煤供应。建议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双方签订重点电煤合同,以保证湖南用电安全。

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组织煤电双方进行过几次协调,但是因分歧太大最终未有结果。目前,2009年全国重点合同电煤工作依然停滞,6月初山东和贵州2省各主要煤企分别与五大电力集团签订省内重点电煤合同,敲定价格为在2008年年初重点电煤合同价格的基础上上涨4%,此为电企可以接受的底线。

上述报告指出,由于工业企业受金融危机影响程度较深,全社会用电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第二产业用电增长放缓。从财务指标看,上半年,湖南全省各电力企业上半年累计亏损逾21亿元,其中,供电企业累计亏损10余亿元,资产负债率略有上升,输配电成本继续攀升。发电企业虽然上网均价提升,但售电收入减少,尤其是火电企业亏损严重,累计亏损约13亿元。

报告认为,原因在于:一、市场需求不旺。二、电价矛盾未完全疏导。在发电侧,丰枯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进一步降低上网电价水平,平均降低幅度达12元/千千瓦时。三是发(供)电成本持续攀升。煤价仍在高位运行,从2002年到2008年,湖南省内重点合同煤价上涨134%,但历次煤电价格联动对煤价上涨都没有充分顺出(不包括运价和油价的上涨因素),7年内电价仅上调了26.67%,发电成本不能完全消化。

此外,报告还建议:一是积极稳妥推进大用户直购电,一方面可以降低工业企业生产成本,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以刺激电力市场需求,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二是积极疏导电价矛盾,大力推进电价改革。一方面要疏导峰谷、丰枯电价矛盾,要认真调查研究现行峰谷、丰枯电价政策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疏导方案;另一方面要加快电价改革,尽快建立输配电价形成机制,逐步实施城乡全面同价和工商业同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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