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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实施一周年 挽回损失近7.2亿元

来源: 中国新闻网|浏览:|评论:0条   [收藏] [评论]

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召开了主题为“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座谈会。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常宇介绍,新消法实施一年来,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80214件,解决497638件,…

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召开了主题为“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座谈会。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常宇介绍,新消法实施一年来,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80214件,解决497638件,投诉解决率85.7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1891万元。

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召开“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座谈会。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马正其,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张沁荣,国家旅游局副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吴文学等领导到会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国家民航总局等单位的代表及携程网、一汽丰田、途家网等70多家企业的代表参会。中国旅游协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中国消费者报作为协办单位支持了本次座谈会。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马正其在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上致辞。

在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马正其介绍了工商总局消费维权工作,肯定了中消协的工作,并对中消协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张沁荣和国家旅游局副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吴文学针对产品质量和旅游服务监督工作发表讲话,并且表示将进一步支持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工作。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常宇在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上介绍新消法实施一周年来消协组织维权工作情况。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常宇通报了新《消法》实施一周年以来,全国消协组织依法维权,全面履行八项职责所开展的工作。从去年3月15日起截止到今年3月1日,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80,214件,解决497,638件,投诉解决率85.7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1,891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7,628件,加倍赔偿金额1,582万元。在处理投诉工作中,各地消协组织加强投诉效能提升,着重解决广大消费者关注的投诉焦点问题,办理了一批重大、典型案件。一年内,各级消协组织支持消费者起诉1,412件,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72万人次。

座谈会上,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2014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汽车产品投诉统计分析》和《2014年旅游消费维权报告》。2014年度,全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共受理汽车相关(含零部件)投诉14,379件,达成调解协议12,164件,投诉解决率88.14%,消费者撤回投诉578件,未达成调解协议1,54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017万元,发布了各大车企的被投诉量。2014年全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旅游服务直接投诉量为1,701件。在会上,中国消费者协会还公布了消协系统适用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办理的《购买1元商品被欺诈消费者按新<消法>获赔501元》等10起典型案例。

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必须不断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立法保护、司法保护、行政保护、行业自律、消费者组织、新闻媒体监督,需要全社会和广大消费者的共同努力,只有社会共治才能更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马正其强调,消协组织要创新消费维权机制,积极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社会化平台优势,适应经济新常态和维权新特点,凝聚社会各界力量,联合开展有影响、有声势、正能量的维权行动,促进消协维权资源与社会维权资源的有效整合,积极构建企业自律、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格局,使消协组织真正成为消费者利益的忠实代表者、消费潮流的科学倡导者、消费者权益的坚定维护者。

据悉,中国消费者协会今年的工作重点包括依法加强社会监督,主动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新《消法》执法检查,配合工商和市场监管、质检、旅游等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全面履行《消法》所赋予的八项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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