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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府债初定四家主承 江苏承销团组建中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浏览:|评论:0条   [收藏] [评论]

继宁夏、广东之后,江苏省财政厅6月10日发布《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建2014年江苏省政府债券承销团的通知》。通知称,将按照“意愿承销额度、2013年总资产、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净资本状况等…

继宁夏、广东之后,江苏省财政厅6月10日发布《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建2014年江苏省政府债券承销团的通知》。通知称,将按照“意愿承销额度、2013年总资产、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净资本状况等”综合评估各申请参与承销的承销商,并要求申请机构于6月20日前将资料报至江苏省财政厅。

值得注意的是,该通知并未明确规定承销团承销商数量,而在之前宁夏发布的通知则明确表示将选定5家主承。

理论上讲,2014年总计为1092亿元的试点政府债券承销工作应该是广大主承们竞逐的“肥肉”,但《第一财经日报》询问的几家主承却态度十分冷淡,在他们看来,中标主承几无悬念;投标积极性比较高的是存款类银行,因为这些机构比较希望能够得到该省的财政存款。

另据广东省财政厅的消息,在2013~2014年广东政府债券承销团的基础上,省财政厅根据“资金实力雄厚、发行经验丰富、服务质量最优、资金成本最低”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从投标的7家机构中择优选取了4家金融机构为2014年广东地方政府债券主承销商。中标的主承分别是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及交通银行。主承销商成员将在报省政府审定后正式生效。

此外,根据2013年广东省财政厅与16家机构签订的债券承销协议,广东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资格一定两年,即2013年选取的承销团成员具备承销2013、2014两年广东省政府债券的资格。报经省政府同意,2014年广东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保持不变,不再进行增补。

根据5月下旬财政部的通知,2014年共有10个省市试点“自发自还”地方政府债券,其中江苏省额度为174亿元,广东省148亿元,江西143亿元,浙江和山东各137亿元,上海126亿元,北京105亿元,宁夏55亿元,深圳42亿元,青岛25亿元,总计1092亿元。

不过目前除了广东已经组建了承销团,宁夏和江苏正在组建承销团之外,其他7家省市尚未有明确的安排。

另外,广东省地方政府债券的评级招标也已经结束,其他省市尚未开始,不过各大评级机构备战情绪高涨,甚至出现评级公司负责人亲自拉单子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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