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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省市年内分批启动营改增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浏览:|评论:0条   [收藏] [评论]

在经过数月期待之后,国务院终于如期启动了第二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十个获批省市将根据自身准备情况在年底之前启动试点。昨天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

 

在经过数月期待之后,国务院终于如期启动了第二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十个获批省市将根据自身准备情况在年底之前启动试点。

昨天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同时,明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昨日接受采访时表示,选取8月1日作为新一轮试点的启动时间是既定政策,因为决策部门之前已经透露要根据上海试点半年的情况来安排新一轮试点,而上海市试点半年的数据要在7月中旬才能统计出,所以8月1日是最早的节点。

现在距离8月1日只有一个星期的时间了。本报记者从相关人士处了解到,现在十个试点城市中没有一个来得及在8月1日之前启动。由于准备较为充分,北京可能成为最早启动的试点城市之一。

分批扩大

国务院选取的这十个省市,均是经济和服务业较为发达的地区,除了安徽和湖北是中部强省之外,其他均为直辖市或是东南沿海省份。

国务院对于新一轮“营改增”试点启动时间并没有采取“一刀切”的模式,而是赋予各地一定的自主权。国务院允许获批的这十个省市在年底之前“分批扩大”试点,具体启动时间根据各地的准备情况来确定。

中翰国际转让定价税务服务联盟发起合伙人王骏对本报记者表示,北京是按照7月1日准备的,但国务院最终没有批准,最终启动时间可能是9月1日或是10月1日,而他所看到的江苏、安徽等省的相关文件均是按照10月1日来准备的。

北京市与去年12月末,向财政部、国税总局提出申请,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并在两会之后开始了密集的人员培训以及技术准备工作。

据王骏了解,北京市准备得非常充分,原属于地税的试点纳税户已经都转到国税了,国税已经通知这些纳税户进行“营改增”相关业务的培训,纳税户开始判定是做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现在北京面临的主要技术问题是,一些增值税税控系统设备还没有安装到位。之前,发改委已经核定了增值税税控系统设备收费:核定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中的USB金税盘零售价每个490元,报税盘每个230元;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中的TCG-01税控盘零售价每个490元,TCG-02报税盘为每个230元。

上述信息也被业内看做是国务院将在更大范围启动新一轮试点的信号之一。

复制上海

王骏认为,十省市试点将直接复制上海的试点方案,下一步财政部国税总局将发文授权这些试点省市参照上海试点的方案来进行试点。

这种方式也是在情理之中,将有利于完善税制的统一。在国税系统内部,也不认为存在“北京方案”或是“上海方案”的,去年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即是全国统一的试点方案。

根据试点方案,“营改增”的覆盖范围为“1+6”,即: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部分现代服务业则包括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以及鉴证咨询这六个领域。

北京市国税局将之归纳为1.5个行业,即交通运输业加生产性现代服务业,属于另外的0.5个现代服务业——生活性现代服务业不纳入试点范围。

据本报记者的了解,虽然北京市国税局所有关于营改增的培训均是基于上海先期试点的方案,但他们上报的试点方案也针对上海市试点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提出了建议,比如解决导致物流企业税负上升的存量资产抵扣问题。

但现在从透露的信息来看,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将不会采取一个地区出台一个方案的办法,而是对针对所有的试点地区统一出台对现行方案的完善性政策,类似于俗称的“打补丁”。

对于在试点过程中发现有企业税负上升的情况,已经陆续出台《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等文件,对这部分企业给予进一步税收减免。

王骏也表示,从后来的补丁文件表明财政部国税总局试图通过调整税制来降低企业税负,他们也开始研究在存量资产抵扣方面到底是采用存量资产盘点出大额进项税、或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还是采取简易征收。随着试点的进一步铺开,决策层可能将继续出台这方面的补丁文件来完善税制。

现实难题

杨志勇表示,由于每个企业的进项税额不一样,因此试点企业税负也会不同,会出现部分企业税负上升的情况,但“营改增”本质上是一个减税的政策,同时也能促进服务业的发展。

上海试点数据显示,1~5月份,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13.5万户企业中,税负下降的企业为12万户,占比近90%。从交通运输业税负来看,下降的企业占比为79%。前5个月,营改增带来整体税负下降超过80亿元。

如何处理国税和地税的关系也是一大难题。根据杨志勇的研究,全国省级收入中营业税占地税收入都非常高,一般平均为50%,而北京更是高达80%,一旦营业税业务归国税,地税局人员可能都会出现无事可做的局面,地税的出路问题也需要考虑。

此外,这半年经济下行导致税收收入下降也为营改增的前景蒙上了一层不确定的阴影,对于这样找一个减税政策,地方政府还有多少动力能够推动下去,也是一个未知数。

“上海试点所形成的洼地效应,实际上是在倒逼其他省份来进行这项改革,一定程度上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杨志勇说。

对于税收收入的减少也许没有那么悲观。普华永道中国大陆及香港地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胡根荣表示,因为企业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短期内加入试点的地方政府可能要面临税收收入的减少,但此次增值税改革可能吸引更多的企业和投资进入该试点区域。

上海的试点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今年1~5月份,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企业从3月份的12.9万户上升为13.5万户,6336户新办企业成为新增的试点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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