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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红建议完善债券市场立法

来源:中国证券报|浏览:|评论:0条   [收藏] [评论]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证监局局长左红5日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将提交议案建议完善债券市场立法,同时鼓励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优质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加入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QIB)…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证监局局长左红5日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将提交议案建议完善债券市场立法,同时鼓励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优质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加入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QIB)。

关于债券法律体系,左红建议,梳理、整合、统一、明确现有债券法律规定,制订债券两大市场之间互通机制的有关细则,补充完善交易所市场有关法律法规,增加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上位法支持。关于债券发行环节的监管,建议参照国际市场的成功经验和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由财政部负责批准,公司债等非公债的发行由国务院整合、协调由同一监管机构负责,交易监管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统一监管。关于投资者结构方面,建议借鉴成熟债券市场发展的经验,在我国债券市场中引入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QIB),鼓励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加入QIB。同时,提高个人投资者进入交易所市场的准入标准,鼓励个人投资者通过购买债券型基金等间接方式参与债券市场。

左红认为,我国债券市场立法需进行完善已经显得越来越必要和越来越紧迫。一是我国债券市场法制现状迫切需要完善债券市场相关立法。二是我国债券市场监管模式迫切需要完善债券市场执法机制。我国债券市场实行多头监管,使得我国各类债券在发行审核程序、发行标准、信息披露等方面宽严不一,造成监管效率低下。三是我国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迫切需要建立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四是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迫切需要加强债券市场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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