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服热线:0311-85395669
资讯电话:
139-32128-146
152-30111-569
客服电话:
0311-85395669
数据指标

南宁房租超工资收入15%可支取公积金

浏览:|评论:0条   [收藏] [评论]

记者日前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如果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南宁市民可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据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职工在以下情况可提取使…

记者日前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如果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南宁市民可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据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职工在以下情况可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两年没有建立新的劳动、人事关系的;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其中,租赁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也可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

据介绍,到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家庭工资收入证明、房产局开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房租完税凭证。用于租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每年提取一次支付租金,应自发票日期一年内办理提取手续。

来源:新华网

延伸阅读
上一篇:广西柳州限价房5年内不得出租和转让
下一篇:今日辟谣(2023年11月17日)
分享到:
[腾讯]
关键字:南宁 房租 工资收入

宏观经济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