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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对原产于欧盟、日韩等的进口不锈钢钢坯等征收反倾销税

来源:证券时报|浏览:|评论:0条   [收藏] [评论]

商务部22日发布公告,最终裁定原产于欧盟、日本、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存在倾销。自2019年7月23日起,决定对原产于欧盟、日本、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

商务部22日发布公告,最终裁定原产于欧盟、日本、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存在倾销。自2019年7月23日起,决定对原产于欧盟、日本、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18.1%-103.1%不等,征收期限为5年。此外,商务部接受了韩国相关企业的价格承诺申请,对于不低于承诺价格的相关产品不征收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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