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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扎实开展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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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聚焦房地产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和痛点问题,近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结合本省工作实际,…

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聚焦房地产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和痛点问题,近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结合本省工作实际,印发了《安徽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统筹抓好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明确目标,有的放矢开展整治行动。安徽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房地产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全省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显著减少,涉房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

清理底账,边查边改边建长效监管机制。安徽省要求各地对目标领域进行全面排查,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与信访部门进行对接,全面梳理近年来房地产领域信访投诉事项,查找问题线索。及时在新闻媒体、政务热线、门户网站上公布举报电话、开通举报信箱。逐项梳理核实排查出的问题,分类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形成“四个清单”(问题清单、原因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建立转办和督办机制,定期督导调度,实施销号管理,做到“有进有出”,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动态调整台账清单。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过程中,对查处事项全面分析存在的监管盲区和漏洞,及时会同相关部门调整和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扎紧制度笼子,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细化步骤,循序渐进实现整治目标全覆盖。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9月底前),要求各地召开动员会,督促所有房地产开发、中介、租赁、物业服务、有关金融机构逐项逐条对照整治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并向所在地主管部门报送自查自纠书面材料。第二阶段为检查和整改阶段(2021年10月至2024年),要求各地主管部门合理安排进度,原则上在三年内,对正在销售、正在建设、正在提供服务的项目(企业),复查率要达到100%。对群众信访投诉较为集中、媒体曝光的不良企业,应当进行重点检查,每年检查面不低于25%。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及时进行处理。第三阶段为建章立制和监管水平提升阶段(贯穿全过程),通过剖析问题根源,研究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和内部监督机制,着力从源头上补短板,促进专项整治常治长效。

联动协同,建立工作专班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由住房和城乡建设(房管)部门负责牵头,制订行动方案组织实施。在落实国家文件关于各相关部门职责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城管执法与小区物业管理监管工作衔接;金融管理部门要查处违规为竞买保证金、土地价款提供资金支持等违法违规问题;信访部门负责梳理住房领域信访突出问题,配合做好矛盾纠纷化解等,通过加强信息共享、联动查处,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于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群众投诉信访量较多的合肥等重点城市,要求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的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领导小组,抽调相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托省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建立省级工作专班,对各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总体情况、自查、复查及重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和考核,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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