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服热线:0311-85395669
资讯电话:
139-32128-146
152-30111-569
客服电话:
0311-85395669
数据指标

浙江房产新规将彻底改变库存统计 5月1日起施行

来源:浙江在线|浏览:|评论:0条   [收藏] [评论]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行业管理服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就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服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作出了新的规定。《…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行业管理服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就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服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作出了新的规定。《通知》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通知》的主要内容涉及3个方面,一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省政府“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要求,方便房地产开发企业办事;第二,促进房地产行业兼并重组;第三,加强商品房供求两端动态管理,建立全省房地产开发项目库,这将有助于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今天,我们重点要讲的,就是第三点——全省房地产开发项目库,它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但意义非同小可。

   《通知》要求,从2017年5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浙江新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应当在领取有关文件(证书、合同等)之日起20日内,通过浙江省住房信息网的“全省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系统”填报基本信息,并上传证书文本。

   也就是说,从土地出让环节开始,项目信息就会被录入到“全省房地产开发项目库”中。而在以前,由于管理部门不同,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之前的信息,像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这些环节,建设部门是不掌握的。

   这个“项目库”将彻底改变“库存量”的统计方式,将来不仅能统计“显性库存”,还能更精准统计“隐性库存”了。以前我们说“库存”,一般都指显性库存,也就是已经取得预售证的库存,而对于已经拿地但还没有拿出预售证的“隐性库存”部分,并没有一个精确的统计,大家都只是估算。而“项目库”从土地出让环节就开始统计,将来“隐性库存”也将一目了然,能让房地产调控更精准,对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也更有好处。

   这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有助于促进房地产行业信息共享和发布。《通知》要求各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要依托全省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系统,及时汇总、统计当地开发用地、开工在建、预售上市、成交、竣工交付等信息。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按规定共享开发项目库有关信息。各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要定期发布已出让待建、在建待售、在售等全过程商品房库存情况公告,按照规定发布各地区销售业绩、开发业绩排行榜。

   《通知》还要求优化房地产监管分析平台功能。在全省房地产监管分析平台项目基础上,按照“标准统一、流程统一、表式统一、信息共享”的总体思路,建设全省房地产监管分析系统项目,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子系统、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子系统、商品房预售(现售)管理子系统、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子系统等4个全省统一的业务系统。根据各城市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实际情况,通过统一更新和升级改造两种模式,于2017年6月底前部署到各城市。各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接入统一系统,实行统一管理,为行业监管服务打好基础。

上一篇:史上最严楼市调控养成记 从限购、限贷升级到限售
下一篇:一季度全国主要城市住宅地价保持较快增长
分享到:
[腾讯]
关键字:无

行业相关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