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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全部县市11月底将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

来源:新华社|浏览:|评论:0条   [收藏] [评论]

记者22日从辽宁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按照国家要求,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对今年全省不动产登记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全省所有县(市、区)将在11月底前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并颁发新证、停发旧证。辽…

记者22日从辽宁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按照国家要求,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对今年全省不动产登记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全省所有县(市、区)将在11月底前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并颁发新证、停发旧证。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工作部署,全省超过50%的县(市、区)将在6月底前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而所有县(市、区)将在11月底前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并颁发新证、停发旧证。

辽宁省国土部门将有计划、按步骤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为确保不动产登记落紧、落实、落好,辽宁省政府将把市县不动产登记“颁发新证、停发旧证”工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对各市县进行硬性考核。

按照国家“不变不换”和方便企业群众的原则,辽宁省国土资源厅规定,新证颁发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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