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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完善保障房退出机制

来源:中国证券报 |浏览:|评论:0条   [收藏] [评论]

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张学勤21日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中央继续加大资金补助力度,2012年保障房建设的中央补助资金不低于上年。在分配上,要实行阳光操作,健全纠错机制,完善退出制…

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张学勤21日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中央继续加大资金补助力度,2012年保障房建设的中央补助资金不低于上年。在分配上,要实行阳光操作,健全纠错机制,完善退出制度。

张学勤介绍说,2011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成投资近1.3万亿元,中央下达补助资金1526亿元。2012年中央补助资金不低于上年。另外,符合规定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可发行企业债券或中期票据,专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承担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的其他企业,也可以在政府核定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额度内,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项目融资。一些地方政府和保险基金等社会基金进行合作,探索保障房融资方式。另外还有一些地方通过配建等方式来解决资金问题。

他表示,2012年要确保土地供应落实到位。一是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二是加强土地储备和供应工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公共租赁住房成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点,要重点保障建设用地供应。对于土地供应紧缺的直辖市和部分省会城市,确需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试点的,城市人民政府必须按照控制规模、优化布局、集体自建、只租不售、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得流转的原则,制订试点方案,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国土资源部审核批准后试点。

2011年,全国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4.81万公顷,同比增长46.2%。目前国土部门正在逐级落实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供地计划,并准备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确保年度建设用地供应。

他强调,在分配上,要实行阳光操作,健全纠错机制,完善退出制度。对购置型保障房,完善并严格执行上市交易收益调节政策,消除牟利空间。对租赁型保障房,建立随承租人收入提高逐步提高其租金支付比例直至交纳市场租金的机制,以经济手段引导其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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