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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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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有效化解过剩产能,推动煤炭企业实现脱困发展,发改委、人社部、能源局、安监局发布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根据通知,从2016年开始,…

为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有效化解过剩产能,推动煤炭企业实现脱困发展,发改委、人社部、能源局、安监局发布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根据通知,从2016年开始,全国所有煤矿按照276个工作日重新确定生产能力,即直接将现有合规产能乘以0.84(276除以330)的系数后取整,作为新的合规生产能力。同时,为防止超能力生产,保证职工正常节假日休假休息,原则上法定节假日和周日不安排生产。对于生产特定煤种、与下游企业机械化连续供应以及有特殊安全要求的煤矿企业,可在276个工作日总量内实行适度弹性工作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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