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上钢铁产能将由监察部门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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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魏双林)近日,《中国冶金报》记者从河北环境保护大会上了解到,河北省将严控钢铁新增产能,各地、各部门、各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建设钢铁新增产能项目,各部门、各机构…
本报讯(记者魏双林)近日,《中国冶金报》记者从河北环境保护大会上了解到,河北省将严控钢铁新增产能,各地、各部门、各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建设钢铁新增产能项目,各部门、各机构不得为这些项目办理土地、环评、信贷等相关业务,对新上钢铁产能,由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处理。
2015年12月31日~2016年2月4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河北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导、检查试点工作,并于5月3日向河北省委、省政府反馈督察情况。其中,督察组指出河北存在“压减钢铁产能工作不严、新增产能控制不够有力”等多方面问题。
河北提出,将严肃查办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在化解过剩产能方面,河北将“不讲条件”“不讲理由”“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今年,河北将压减炼铁产能1039万吨、炼钢产能820万吨,压减煤炭产能1443万吨,退出煤矿47处。河北将从环保、能耗、水耗、质量、技术、安全6个方面制定产能退出标准,凡是达不到要求的都必须依法依规责令退出。
此外,河北将学习借鉴中央督察模式,建立省级环保督察制度,重点督察各市贯彻中央和河北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情况,每两年督察一遍。5月中旬,河北督察组进驻衡水,到2017年完成11个设区市和2个直管县的督察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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