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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拟与京津冀晋鲁蒙签订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书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浏览:|评论:0条   [收藏] [评论]

对大气污染最严重的京津冀地区,国家将出重拳。“目前国家正在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这个计划主要是对全国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提出十条指导性的要求,所以也被业内称为大…

    对大气污染最严重的京津冀地区,国家将出重拳。

    “目前国家正在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这个计划主要是对全国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提出十条指导性的要求,所以也被业内称为大气十条。”一位地方环保厅官员对本报记者透露,在大气十条之外,国家也在紧锣密鼓地制订一个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的实施细则。

    该官员对本报记者解释,前述实施细则,是全国大气污染严重的“三区十群”中的唯一一个细则。选择单独对京津冀地区制定细则,是因为该地区的大气污染在“三区十群”中是最严重的。

    本报获悉,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实施细则,涵盖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和内蒙古六省份。国家对六省份未来五年PM2.5的年均浓度下降幅度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明确了各地控制煤炭消费的具体计划;提出了淘汰落后产能的要求,并要求提高产业准入的环境条件。

    “环保部或将代表国务院与六省份签署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书,强化对地方空气质量的责任考核。”环保部的一位官员对本报介绍,签责任书这种形式非常严格,在环保系统内,之前只在约束性污染物减排领域采用过,可见国家这次真的要“有所作为”。

    大幅下降PM2.5年均浓度

    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形势堪忧。

    根据环保部5月发布的全国重点区域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最差,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27.4%,低于全国32.7个百分点,重度污染以上天次占8.7%,高于全国6.5个百分点。

    13个城市中,张家口、秦皇岛达标天数比例在50%~80%范围,其他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污染较重。京津冀地区主要污染物为PM2.5和O3。与上月相比,受不利扩散气象条件影响,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同比转差。污染物浓度分析,PM2.5、PM10、SO2和NO2月均浓度比上月有所升高,分别上升19.1%、14.4%,3.7%和4.9%。

    因此,解决这一地区的大气污染,刻不容缓。此前在去年12月由环保部、发改委和财政部三部委联合发布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提出了治理PM2.5的要求,即到2015年,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中北部的PM2.5年均浓度要比2010年分别下降16%、6%、6%、7%和4%。

    “依照上述规划来治理大气的话,速度太慢了。尤其是今年1月发生全国范围内大面积的重度污霾天气之后,国家高层认为之前低估了大气污染的形势,《规划》设定的减排任务有些保守。”一位熟悉环保部情况的专家对本报介绍,因此国家要求编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

    本报获悉,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的实施细则,国家初步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到2017年的PM2.5减排提出了一个更高的要求。根据目前初定的方案,国家对北京提出了一个PM2.5年均浓度的具体目标,同时对其余五省市设置了一个PM2.5削减的幅度。这一幅度大大提高,有的甚至是《规划》设定目标的几倍。

    “这是一件好事,表明国家真的重视了,有魄力和决心想解决老百姓关心的大气质量问题。”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毅对本报分析,不过,目标的设置要有充分的论证和科学依据,这样才能保证政策落地。

    前述环保专家介绍,在河北、山东、山西和内蒙古四省区,国家还对其省会城市设置了一个高于全省的减排目标。这么做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省会城市污染相对严重,另一方面是考虑到省会城市相对发达,可以承受相对较高的减排成本。

    “目前,省会城市的PM2.5年均浓度的削减幅度,往往比全省高出5%-10%。”前述专家对本报透露。

    本报获悉,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各个城市都在制定实施细则。6月21日,在北京市委常委的会议上,讨论通过了《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会议要求,严格贯彻执行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以防治PM2.5污染为重点,全面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使本市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在此前的6月19日,石家庄市环保局已下发《石家庄市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其中明确,将经过五年努力,使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

    京津冀煤炭消费总量大幅削减

    多位地方环保官员对本报记者坦承,要实现目前方案中确定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难度很大。

    此前,在5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国务院部署的大气污染防治的十条措施中,第四条为“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

    因此,在实施细则中,削减煤炭是大气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比较明确的是对北京、天津和河北都基本确定了煤炭削减目标,所谓削减是只减不增,而且总量削减的幅度都很大。”前述环保专家对本报透露。

    本报获悉,北京在控制煤炭方面最为积极。早在2011年就明确提出要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并希望在“十二五”期间实现五环路内“无煤化”。2012年发布的工作方案,又提出将“十二五”煤炭总量由此前确定的2000万吨,进一步削减至1500万吨。

    “在实施细则的讨论过程中,国家希望北京2017年煤炭消费总量比2012年减少1000万吨,也就是说达到1300万吨左右,但北京提出自己可以努力将煤炭总量控制在1000万吨以下。”前述环保专家对本报介绍。

    相比北京,河北和天津并没有这么“底气十足”。北京是中国最发达的城市,2012年第三产业占GDP比重达到76.4%,集中了各种优势,替代能源供应的来源比较充分,而河北与天津的发展阶段与发展水平不能与之相比,其发展工业的任务还很重,对煤炭的依赖也很强,所以很难提出北京这样积极的计划。

    根据目前初定的方案,国家希望天津的煤炭消费总量2017年比2012年减少1000万吨,河北的煤炭消费总量2017年比2012年减少4000万吨。“这对天津与河北而言,是巨大的挑战。”王毅对本报分析。

    在京津冀之外,山东也将在控煤上有所作为。根据公开报道,国家要求山东到2017年煤炭消耗量比2012年削减2000万吨,总煤耗要比原来的规划减少8000万吨。

    王毅对本报记者指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是一项重要的措施,但这作用的前提在于煤炭消费的基数统计比较准确,而目前对很多地区而言,煤炭消费的统计还有待加强。

    不少地方也注意到了这一问题。本报从天津市统计局获悉,天津市统计局正进一步加强煤炭数据质量的检查核实工作,天津市将在今年由局能源处、执法大队、法规处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煤炭数据专项检查,切实把住煤炭源头数据关,为大气污染的治理提供翔实的煤炭数据。

    在控制煤炭消费之外,产业结构调整也是解决大气污染的重要手段,其中见效最为直接的就是淘汰落后产能。目前,实施细则对各地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对此,环保部原总工程师杨朝飞认为,让重污染企业如何退出而不反弹,关键在于要建立合理的退出补偿机制。“每关闭一个企业,全社会都要为此承担损失。如果是国有企业,就肯定有国有资产的流失;如果是民营企业,就肯定有个人财富的流失,过去这是一个被人们忽视了的很大的社会代价。”

    “现在各级政府和广大公众越来越重视和支持大气污染治理了,这是一件好事情。可是我最担心的就是一旦加大了环保的监管力度,依然采用传统的做法,关闭的企业太多,就会加大社会代价。但愿不要把这种担心变为现实。”杨朝飞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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