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山东淘汰370万吨炼钢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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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改委与山东省政府签订的《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责任书》,山东省第一批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工作涉及17户企业,共计炼铁能力490万吨、炼钢791万吨。为完成2007年度的关停任务,山东省组织国土资源、环保、安监等执法部门参加,充分运用经济、法律手段,把好土地、信贷、环保和市场准入关,做到依法关闭、淘汰和监督。对不能按期关停的企业,山东省经贸委、省物价局和山东电力等有关部门坚决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并对一家企业实行了断电。
在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山东省注意妥善做好企业转产和人员安置分流工作。莱钢集团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共涉及职工929人,目前已在集团内部消化、安置571人,其他358名职工将通过新的项目逐步消化和安置。济钢集团则通过制订和落实内部消化、三产置换等措施分流安置,积极稳妥地做好4000多名职工的安置工作。
据了解,截至目前,山东有15%的炼铁能力、6%的炼钢能力属于国家限期淘汰的落后产能。山东省经贸委经济运行局局长王万良表示,山东钢铁行业比较分散,下一步产业结构调整的难度较大,节能减排任务仍然十分繁重。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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