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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坚决贯彻落实《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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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唐山市召开贯彻落实国家新钢铁产业政策座谈会,副市长辛志纯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直及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负责人、企业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介绍了“国办发[2010]34号”文件和工信部《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主要内容,提出贯彻落实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钢铁行业管理,规范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3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工信部特制定《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对钢铁行业现有企业生产经营行业实行规范管理,作为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项目、配置资源、核发建筑钢材生产许可证、规范铁矿石经营秩序及推进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等事项的依据。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要与兼并重组、淘汰落后等工作相结合,逐步减少钢铁企业数量,降低落后产能比例,改进和完善行业管理。

辛志纯在讲话时指出,唐山作为科学发展示范区和人民群众幸福之都,钢铁作为唐山第一产业,我们坚决执行国家新钢铁产业政策,严格落实。该政策文件规范了标准、严格了约束、指明了出路,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相关企业,将文件内容仔细研究,认真领会。政府与企业积极配合,各企业要及早做好准备,积极应对,努力通过改造提升达到国家标准,对达不到的企业坚决淘汰,努力创造条件,抓住国家给的机遇将企业做优做强,实现唐山钢铁企业的又一轮产业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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