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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钢完成“十一五”节能总体目标 节能47.57万吨标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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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酒钢集团公司能源处获悉,截至目前,酒钢“十一五”期间节能量已累计完成47.57万吨标煤,全面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47.03万吨的“十一五”总体节能目标。

酒钢将能源指标与生产、经营指标同时逐级分解到各责任主体岗位,纳入集团公司绩效指标薪酬考核系统,成为管理、技术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自上而下的节能指标保障体系。今年以来,酒钢本部吨钢综合能耗649.5公斤标煤,较上年同期降低10.8公斤标煤;完成节能量2.44万吨标煤,已完成年度节能目标5万吨标煤的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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