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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已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书面法律抗辩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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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也就是美国时间的5月4日,我们将作为中国油井管生产商的律师代表,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书面法律抗辩意见。”

  5月4日,美国温斯顿律师事务所(Winston & Strawn LLP)律师黎宇电话告诉本报记者,该律所受中钢协委托,代理应对这一针对中国的“双反”申诉(有关ITC的产业损害调查部分)。
  此前的4月29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已于4月28日立案,对中国油井管产品启动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同期,美国还对从中国进口的、价值17亿美元的轮胎进行了特殊保障措施调查。
  4月30日,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表态称:“美国这一决定,将严重影响中美钢铁贸易的健康发展,也会对美国国内相关产业造成负面影响。”
  应诉进行时
  在美国商务部确定启动“双反”调查后,由于中方的集体应诉还未开始,美方未能掌握全部相关中国企业的资料,便在其网站上公布了一份面向企业的销量问卷调查。据记者了解,不少中国大中型企业,已在律师协助下主动开始答卷。
  上交美商务部的问卷,将于5月19日截止。
  5月4日,华菱衡阳钢管集团副总经理徐伟告诉记者:“中钢协正在组织企业集体应诉,我们也正在选择律师,准备相关材料。”
  这是我国石油管材产品在遭遇欧盟、加拿大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后,第3次遭遇进口国的双反调查,也是美国产业界对中国提起的第14次“双反”调查申请。
  4月8日,包括匹兹堡美国钢铁公司、Maverick管材公司在内的7家石油管材生产商,与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USW)一起,向美国商务部和ITC提起了针对中国输美的油井管(OCTG) “反倾销”和“反补贴”诉讼。
  诉讼意见为:中国钢铁制造商享受大量政府补贴,出口美国的倾销率在40%至90%之间,威胁美国约6000名OCTG工人的就业岗位。
  这一申诉涉及2008年初至2009年第一季度期间、所有在美国海关有油井管出口记录的200多家中国钢企,诉讼金额可能高达27亿至30亿美元。一旦立案,将成为我国遭遇的最大规模的反倾销案件。
  按程序,ITC于4月8日当天立即启动了调查——中国输美产品是否对美国造成损害行业或威胁损害行业,并向相关中国钢企发出问卷调查。4月22日,ITC初裁答卷上交截止。
  华中一家收到问卷的钢企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内容涉及产能、产量、盈利水平、成本构成、会计报表构成等多项内容。”
  抗辩关键点
  在4月29日美国商务部宣布立案当天,ITC已召开了初裁听证会。
  “ITC主要是要听取双方的一些声音。”华菱衡阳钢管集团法律事务处首席顾问罗亮雪告诉记者,和其它几家重点企业一样,衡钢亦派了在美工作人员前往参加。
  ITC的调查,是整个抗辩的基础。罗亮雪对记者表示:“如果ITC作出‘中国输美油井管并未伤害美国相关行业’的初裁结果,则不需要再进行终裁,那么,包括美国商务部在内的所有调查将全部取消。这一步很关键。”
  但黎宇律师则表示:“从ITC以往处理的结果经验来看,大概只有不到15%的案例无需进行终裁,而85%的案例都将进入终裁。我们希望取得最好的结果,但ITC作出初裁否决的可能性不太大”,“因为,初裁的使用标准是,是否‘有可能’造成行业损害;终裁才需要‘有证据表明行业受到损害’”。
  据黎宇介绍,ITC对中国输美油井管产品是否损害或威胁损害的调查逻辑,主要由三点构成:第一,进口大量增长;第二,美国相关产业受损;第三,受损原因由进口中国产品造成。
  “我们把主要的抗辩点落在因果关系至上。”黎宇告诉记者:“美国的OCTG产业的确表现出销量下降、开工率不足等迹象,2008年下半年后库存非常高,这是事实。但从因果关系而言,是不是中国出口造成的呢?”
  “美国原油产量和价格双双下跌,探勘开发活动随之减少后,对于油井管的需求量也减少,同时,美国经济危机波及包括零售、金融、制造等等行业。(美国OCTG产业的困境与中国的出口)二者之间并不存在因果关系。”黎宇说。
  按照时间表,ITC将于美国时间的5月22日(北京时间5月23日)进行口头投票,在5月26日作出书面初裁报告。
  而终裁结果,商务部将在2010年1月19日公布。若被裁定为倾销,中国企业遭遇的反倾销最高税率将达到99%。
被拖延的出口
  “其实我们原本预计,美方2008年就要提出双反要求。但去年,美国油井管行业的平均利润率还较高,我们收集的相关数据很容易在第一步就将它们挡住。这样的话,他们在两年之内将无法以同样理由提出申诉了。”上述钢企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美方也可谓是选择时机而动。”
  虽然,ITC于2010年作出的终裁才具有最终法律效力,但“经历那么长时间的调查,市场早就拖没了。4月初,知道这一情况后,我们立即停止了向美出口”,上述华中钢企的负责人无奈说。
  这意味着,即便最终胜诉,在2010年1月前,中国企业也将遭遇无可挽回的损失。而“一旦终裁要求加征关税,就有5年有效期限,算上现在的调查时间,事实上受影响的有6年。”
  许多中小钢企因此选择了放弃。
  上海钢管协会秘书长蒋秋生向本报记者证实,协会旗下涉及到的部分企业,并不准备提出应诉。“对企业来说,市场总是东方不亮西方亮的。而且,大家现在会这样想,即使美国不反倾销,市场也小了”。
  危机下的壁垒
  天津钢管集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按照历史规律,一旦经济衰退了,世界各地的贸易保护主义都会抬头。”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在4月15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美国应当恪守领导人作出的承诺,在中国油井管产品反倾销反补贴案的立案问题上谨慎行事,“在伦敦G20峰会上,各国领导都重申不设置任何贸易壁垒,不采取新的贸易限制措施。”
  记者从一家应诉企业了解到,4月19日,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副局长刘丹阳也曾赴美,就此事进行交涉。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表示,2008年,中国这类产品对美国的出口达到了32亿美元左右。2009年一季度,中国钢铁制品出口出现比较大的回落,出口数量回落幅度达到55%,钢铁企业遇到了比较大的困难,“在这种背景下,美国业界提出的上述申诉不合时宜”。
  美方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和2008年,美国从中国进口的油井管总量为72.5万吨和220万吨。而中方的统计数据则为65.8万吨和199.4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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