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冶金等项目环保审批必须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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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甘肃省环保局介绍,从现在起,甘肃省将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所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都必须做好公众参与调查工作,把公众的意见作为环保审批的重要依据。对高科技低污染项目、通过技术进步做到增产减污的项目、节能减排项目要突出环境效益对项目审批的促进作用,确保这些项目尽快申报实施。 对新建和扩建污染因素复杂,产生污染物种类多、数量大或污染物毒性大,难降解的焦化、化工、造纸、有色、建材、冶金、生物制品研究等项目;国家总量控制目标污染物二氧化硫新增年排放量超过1000吨、化学需氧量新增年排放量超过200吨的项目;可能造成生态系统结构的重大变化或生态环境功能重大损失的项目;容易引起跨行政区域环境纠纷的项目;新建工业开发区的规划环评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审批和验收都必须做到内容、程序、结果公开。审批项目和验收项目都应在网上公示,所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都必须做好公众参与调查工作,把公众的意见作为环保审批的重要依据。(汪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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