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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发布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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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钢铁新闻网消息(中国冶金报记者戴恩国)12月16日,辽宁省政务公开办、政府纠风办与劳动保障厅联合召开做好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施意见的新闻发布会。 据辽宁省劳动保障厅厅长助理王成鑫介绍,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后5年辽宁省创业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创业扶持重点。 主要任务是加快建立和完善创业政策体系、创业培训体系、创业服务体系和创业组织管理体系,建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制度和政策;实现劳动者创业人数和通过创业带动就业的人数增加,创办企业成功率和稳定率大幅提高;使全省50%以上的地级城市成为创业型示范城市。 创业扶持重点在人群划分上,注重抓好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残疾人、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的创业活动;在产业类型上,坚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并重;在企业规模上,坚持扶持中小企业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并举;在经济类型上,注重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鼓励创业者积极进入国家和地方优先和重点发展的科技型、资源综合利用型、环保节能型、农副产品加工型、贸易促进型、社区服务型、建筑劳务型和信息服务型等产业和行业。围绕辽宁省实施“三大发展”战略的需要,对经济基础良好、人才资源丰富的辽宁沿海经济带和沈阳经济区,重点发展现代物流、商贸旅游、电子信息、商务会展、中介服务、金融等产业,注重鼓励和扶持留学回国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对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的辽西北地区,着重鼓励和扶持返乡创业人员创办投资小、见效快、安置人员较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辽宁省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上将给予税费优惠,加大金融支持,增加财政投入,实行创业补贴,解决创业场地等政策。还采取加强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能力,强化创业指导、完善创业服务,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等保证措施。

来源:中国钢铁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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