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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出口许可证由各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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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种货物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 钢铁产品由各地发证 商务部日前发布的《2008年发证机构发证目录(出口)》显示,2008年1月1日起,47种货物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 其中,玉米、小麦、棉花、煤炭、原油、成品油等6种货物为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发证货物;大米、锯材、活猪等31种为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发证货物;钼、石蜡、钢铁产品等10种货物为各地外经贸委、商务厅发证货物。(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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