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服热线:0311-85395669
资讯电话:
139-32128-146
152-30111-569
客服电话:
0311-85395669
数据指标

2019年江苏省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公布,7家钢企被罚!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浏览:|评论:0条   [收藏] [评论]

现将2019年全省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予以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一、南京华安药业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3月14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南京华安药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实验室正在使用,未…


现将2019年全省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予以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一、南京华安药业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3月14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南京华安药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实验室正在使用,未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及竣工环保验收手续,未向环保部门单独申报危险废物。3月27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下达查封决定,对其电力控制柜、药剂储存柜实施查封。6月24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37万元,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处罚款6.4万元。

二、诺玛科(南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3月21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诺玛科(南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打渣车间正在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喷淋塔碱液经PH测试为中性,约1.5吨固体滤渣露天堆放,未采取“三防”措施。6月11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35.7万元。

三、宜兴市万某某、储某某涉嫌污染环境罪案

4月29日,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局在锡宜高速与104国道交叉处东北侧空地检查发现一批废物露天堆放,总重量约35吨,堆放地面有红褐色积水,现场有明显刺激性气味。经鉴定,该批废物属于危险废物。经查,该批危险废物系万某某、储某某丢弃。5月15日,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6月22日,经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宜兴市公安局对万某某、储某某执行逮捕。

四、联茂(无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超标排污案

3月18日,无锡市锡山生态环境局对联茂(无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监测结果显示,总排口废水COD3790mg/L(超标6.6倍)。4月30日,无锡市锡山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5月31日,无锡市锡山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50万元。

五、江苏兴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超标排污案

3月22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江苏兴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2号烧结机机尾处理设施出口废气颗粒物38.4mg/m3(超标1.3倍)。3月28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责令其立即停止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6月19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30万元。

六、徐州中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超标排污案

3月26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徐州中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监测结果显示,化产废气洗净塔有组织排放口废气非甲烷总烃均值82.4mg/m3(超标1.7倍)、苯均值65.5mg/m3(超标10.9倍)。4月1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责令其立即停止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6月24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55万元。

七、常州市永强化工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3月29日,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对常州市永强化工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未经环保审批,从事均染剂、柔软剂、乳化剂、浸润剂、粘合剂、涂料项目及甲醇、酒精分装项目生产,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5月14日,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64万元,责令其3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并对建设项目责任人处罚款10万元。

八、莱依特化工(常州)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1月31日起,常州市新北生态环境局对莱依特化工(常州)有限公司多次检查发现,该公司将焚烧炉温控显示零点温度上调约500℃,生产时温控显示面板显示温度1100℃左右,实际焚烧温度仅600℃至700℃。2月22日,常州市新北生态环境局下达查封决定,对该公司车间反应釜及反应釜配套柜进行查封。5月20日,常州市新北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70万元,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九、昆山明永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5月10日,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对昆山明永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电脑手机摄像头保护镜、手机照相机显示面板项目未经环保验收且已扩建,擅自拆除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外环境。监测结果显示,外排废水PH值9.58。5月14日,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下达查封决定,对其生产设备实施查封。6月20日,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84万元,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处罚款5万元,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十、苏州圣美特压铸科技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3月12日,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生态环境局对苏州圣美特压铸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熔化保温、压铸工段正在生产,工段上方废气收集管道和熔炉、压铸废气处理设施连接喷淋塔两侧的管道被拆除,水喷淋塔未运行。5月7日,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30万元,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十一、江苏银河化轻有限公司私设暗管案

5月28日,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对江苏银河化轻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废水处理设施停运,擅自通过私设暗管将未经处理的废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排入外环境。监测结果显示,排放废水COD6970mg/L(超标68.7倍)。6月28日,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处罚款41.6万元。7月23日,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十二、灌云县蓉成米厂涉嫌污染环境罪案

4月22日,原灌云县环境保护局对灌云县蓉成米厂检查发现,该厂于2019年1月份、3月份、4月13日、4月22日通过槽罐车向新沂河中泓倾倒11车约39.5吨污水与焦油的黑色半固体混合物,经鉴定,黑色半固体混合物为危险废物。5月22日,原灌云县环境保护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6月19日,灌云县公安局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十三、盱眙县李某涉嫌污染环境罪案

5月9日,淮安市盱眙生态环境局检查发现,一辆危险品运输槽罐车(驾驶员李某)通过软管将槽罐车内不明液体排入淮河。监测结果显示,排放液体PH值<2,该槽罐车倾倒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废物。5月10日,淮安市盱眙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6月17日,经盱眙县人民检察院批准,盱眙县公安局对李某执行逮捕。

十四、盐城兴北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2月14日,原亭湖区环境保护局对盐城兴北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新洋经济区百河•国际IP文创产业小镇”110kV和220kV线路迁移改造工程项目。2月14日,原亭湖区环境保护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停止建设。3月1日,原亭湖区环境保护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165万元。

十五、江苏丰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超标排污案

5月24日,原射阳县环境保护局对江苏丰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监测结果显示,排放废水COD1650mg/L(超标2.3倍)、悬浮物4020mg/L(超标9倍)、总磷25mg/L(超标2.1倍),同时赤霉素GA4+7车间进料、出料口收集桶敞口设置,废气直接排放。6月29日,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立即改正,并处罚款30万元。

十六、宝应颐康中西医结合医院污染环境案

4月11日,扬州市宝应生态环境局对宝应颐康中西医结合医院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医院废水处理设施自动加药泵线路板损坏,曝气装置未开启,通过不正常运行废水处理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废水。4月17日,扬州市宝应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6月10日,扬州市宝应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28万元,并将案件移送公安局机关。

十七、丹阳市朝阳气瓶检测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4月23日,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对丹阳市朝阳气瓶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废水处理设施停运,通过厂区东北侧围墙外PV管将废水排至厂外水沟,最终排入香草河支河。监测结果显示,厂区东北角围墙外排口废水PH值12.1。4月28日,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7月26日,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40万元,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十八、泰州市北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3月28日,泰州市海陵生态环境局对泰州市北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冶炼车间精炼电弧炉正在运行,配套的布袋除尘设施停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4月30日,泰州市海陵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15万元。7月18日,泰州市海陵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十九、丰益春之谷生物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按日计罚案

2018年7月2日,原泰州市环境保护局对丰益春之谷生物科技(江苏)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5号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平均值389mg/m3(超标2.2倍)。2018年7月12日,原泰州市环境保护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2018年7月31日,原泰州市环境保护局进行复查,监测结果显示,5号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平均值237mg/m3(超标1倍)。2018年11月22日,原泰州市环境保护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废气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处罚款15万元。2019年1月30日,泰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2018年7月13日—31日废气超标排放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共计处罚款285万元。

二十、宿迁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污案

5月15日,宿豫区环境监测站对宿迁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排放废水氨氮7.92mg/L(超标1.6倍)。5月28日,原宿豫区环境保护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50万元,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超过国家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现将2019年全省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第二批)予以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一、南京中南融创置业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2019年8月22日,南京市高淳生态环境局对南京中南融创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NO.2017G02、NO.2017G03地块”项目工地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施工现场大面积裸土未覆盖,车辆出入道路未硬化,路面积尘、泥块较多,土方施工未采取湿法作业。经调查,该公司未履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2019年9月29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24.64万元,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二、南京聚新锋新材料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2019年9月23日,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对南京聚新锋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分筛作业露天进行,作业产生的粉尘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现场粉尘污染较重,环境较差。2019年9月29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下达查封决定,对该公司破碎车间配电箱实施查封。2019年11月13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6.1万元。
三、住理工橡塑(无锡)有限公司超标排污案
2019年6月3日,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对住理工橡塑(无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FQ01喷涂及涂胶废气排放口白天、夜间排放甲苯+二甲苯浓度分别为16.7mg/m³(超标0.11倍)、23.4mg/m³(超标0.56倍)、31.9mg/m³(超标1.13倍)、47.4mg/m³(超标2.16倍)。2019年6月14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2019年7月26日,无锡市生态环境局下达限产决定,责令该公司喷胶工段限产30%。2019年8月26日,无锡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30万元。
四、无锡金邦科技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2019年8月28日,无锡市锡山生态环境局对无锡金邦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电动车鞍座项目地点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投入生产。2019年10月14日,无锡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责令该单位改正环境违法行为。2019年11月12日,无锡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25.15万元,对建设项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罚款6万元。
五、徐州泰发特钢科技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2019年7月25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徐州泰发特钢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2号750立方米高炉出铁场封闭不完全,铁水沟、渣沟烟尘未经收集直接无组织排放至外环境,热风工段大量粉尘无组织排放,石灰窑东侧焦沫大棚未按要求采取密闭措施,石灰窑东南侧露天堆场大量物料未采取覆盖等防尘抑尘措施;2号烧结机部分脱硫烟气未经处理由废弃的脱硫塔烟囱外排。2019年10月8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50万元,并责令停产整治。2019年10月24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六、徐州天安化工有限公司超标排污案
2019年4月24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徐州天安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油库工段排气洗净塔出口苯排放浓度为174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216mg/m3,超过该公司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标准(苯≤6mg/m3、非甲烷总烃≤50mg/m3)排放大气污染物。2019年4月29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2019年8月27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70万元。
七、常州市嘉诺有机硅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2019年7月5日,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对常州市嘉诺有机硅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于7月2日将废水处理设施中间池内的废水通过自吸泵及其连接的管道直接泵入在线监控设施后的排放沟,进入排放池并排入城镇污水管网。2019年7月11日,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扣押决定,对该公司中间水池架设的泵及管道予以扣押30天。2019年7月22日,常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2019年7月29日,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80万元,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八、常州市鸿程联钢异型材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2019年5月15日,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对常州市鸿程联钢异型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铝型材加工项目擅自新增碱洗工段,碱洗工段生产过程中有废气和废水产生,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2019年7月17日,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30万元,责令其3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并对建设项目责任人处罚款5万元。
九、太仓市高桥牧场污染环境案
2019年6月25日,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对太仓市高桥牧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污水站沉淀池污水通过管道排放至厂区西侧雨水口后排入河道,监测结果显示,雨水口排放管道污水悬浮物134mg/L,化学需氧量1730mg/L,氨氮409mg/L,总磷8.39mg/L。2019年9月11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10万元。2019年10月11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十、昆山旭发电子有限公司按日计罚案
2019年6月11日,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对昆山旭发电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排放污水氨氮42.8mg/L(超标0.71倍),铜1.57mg/L(超标4.2倍)。2019年6月25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2019年7月22日,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进行复查,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排放污水铜0.41mg/L(超标0.37倍)。2019年9月18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污水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处罚款30万元。2019年11月7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6月26日—7月22日污水超标排放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共计处罚款810万元。
十一、南通市张某涉嫌污染环境罪案
2019年3月5日,原南通市通州区环境保护局联合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检查发现,张某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收购部分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并进行沉淀、过滤,将沉淀过的废油倾倒在周围场地及水井中,现场查获疑似危险废物9.5吨。根据相关笔录、企业环评、溯源结果分析,确定其回收的废液主要是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含废矿物油废物等液态危险废物(HW08)。2019年3月6日,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对张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19年7月13日,南通市通州生态环境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张某及相关涉案企业共计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326725.02元。
十二、江苏正泰医药化工有限公司超标排污案
2019年9月6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对江苏正泰医药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甲醇浓度2.8mg/m3(超标1.8倍),臭气浓度33(超标0.65倍)。2019年9月18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责令其立即停止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2019年12月13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54万元,并限制生产一个月。
十三、珩星电子(连云港)股份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2019年4月19日,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对珩星电子(连云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年产45亿只集成电路封装与测试项目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未按规定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固体废物、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2019年4月24日,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责令该公司改正环境违法行为。2019年7月19日,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42.898万元,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王某某处罚款5万元。
十四、盱眙国联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按日计罚案
2019年10月9日,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对盱眙国联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排放污水总氮84.5mg/L(超标4.63倍)。2019年10月11日,淮安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2019年10月15日,淮安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复查,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排放污水总氮250mg/L(超标15.67倍)。2019年10月31日,淮安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污水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处罚款10万元。2019年11月29日,淮安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2019年10月12日—15日污水超标排放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共计处罚款40万元。
十五、盐城市雅特建材有限公司涉嫌污染环境罪案
2019年4月15日,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对盐城市雅特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院内堆放有约600桶不明黑色液体,部分液体外溢至地面。2019年8月15日,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出具危险特性鉴定技术报告,堆放在盐城市雅特建材有限公司院内的桶装物质为具有毒性的危险废物。2019年10月17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0年3月2日,经滨海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滨海县公安局对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的王某1、王某2执行逮捕。
十六、扬州福辉不锈钢制品厂涉嫌污染环境罪案
2019年8月27日,扬州市高邮生态环境局对扬州福辉不锈钢制品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生产污水未经处理,使用软管直接排放至车间外下水道,监测结果显示,外排污水中总铬4.74mg/L(超标2.16倍)、总镍1.41mg/L(超标0.41倍)。2019年9月11日,扬州市高邮生态环境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0年1月6日,高邮市公安局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
十七、江苏柳工机械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2019年11月9日,镇江市生态环境局对江苏柳工机械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前车架总成焊接工段焊接机械手正在作业,配套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未运行。2019年11月11日,镇江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2019年11月20日,镇江市生态环境局下达查封决定,对该公司前车架焊接机器人实施查封。2019年12月31日,镇江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40万元。
十八、泰州市鑫星钢制品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2019年7月28日,泰州市高港生态环境局对泰州市鑫星钢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建设船舶分段制造项目并投入生产,焊接及切割过程中有废气产生,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办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2019年7月29日,泰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查封决定,对该公司相关设备设施的电力控制装置进行查封,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019年9月3日,泰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30万元,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处罚款5万元。
十九、靖江南洋船舶制造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2019年6月3日和6月6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对靖江南洋船舶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年造船4.8万载重吨、钢结构体生产销售、船舶修理、改造项目、新建舾装码头一座并年修理1万吨级船舶40艘的生产设施项目违反环评审批意见污水回用不得外排要求,分别在食堂、浴室、自备水厂设置三根管道,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排放污水悬浮物114mg/L(超标0.6倍)。2019年7月12日,泰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30万元。2019年8月1日,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二十、宿迁兴邦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按日计罚案
2019年8月27日,宿迁市宿城生态环境局对宿迁兴邦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露天敞开式彩钢大棚内进行喷漆作业,未配套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收集与处理设施。2019年8月29日,宿迁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2019年9月2日,宿迁市宿城生态环境局进行复查,发现该公司仍在露天敞开式大棚内进行喷漆作业。2019年9月20日,宿迁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未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经营活动违法行为处罚款2万元。2019年11月8日,宿迁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8月30日—9月2日未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经营活动违法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共计处罚款8万元。
延伸阅读
上一篇:2020年钢铁超低排放建设、垃圾焚烧发电等107个环保项目计划表
下一篇:抚顺特钢2020-2022年拟投资建设三个生产项目
分享到:
[腾讯]
关键字:API handler does not exist

市场走势解析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