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服热线:0311-85395669
资讯电话:
139-32128-146
152-30111-569
客服电话:
0311-85395669
数据指标

又是一年秋冬季 焦炭限产知多少

浏览:|评论:0条   [收藏] [评论]

近期,各地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焦化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等一些列焦化相关政策先后出台,焦化行业面临环保限产压力,但采暖季焦炭限产究竟限多少,市场还…

近期,各地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焦化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等一些列焦化相关政策先后出台,焦化行业面临环保限产压力,但采暖季焦炭限产究竟限多少,市场还有许多疑问,在此,我们梳理各地政策信息,并对比去年秋冬季各地焦炭产量变化情况,对今年秋冬季的焦炭限产情况予以详细分析解读。
  一、环保新变量 严禁“一刀切”

  相比于往年的采暖季限产,今年最大的变化在于严禁环保“一刀切”,由以往的按行业划定限产比例改为差异化的限产方案,差异化方案根据企业实际的区域位置、装备技术水平、环保排放情况、产品运输结构、民生纳税情况等做出综合评价,综合评价较好的企业,限产比例较小甚至可以免予限产,而综合评价较差的企业限产比例较大甚至面临停产整顿的风险。

  近日,各地区先后出台差异化错峰生产方案,从政策内容来看,出于对落实国家严禁环保“一刀切”总基调的考量,今年的差异化错峰生产方案重点在于精准化,更加强调“一厂一策”,环保水平不同的企业,实施不同的错峰生产限产方案。

  目前,已公布错峰生产的主要地区有京津冀及周边、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分省份来看,政策已公布的省份有河北省、河南省,其中河北省的差异化方案最详细。分城市来看,已公布差异化限产方案的主要有河北省唐山市、邯郸市。

  二、京津冀及周边 奠定非“一刀切”限产总基调

  2018年9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各地重点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实施采暖期错峰生产;根据采暖期月度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可适当缩短或延长错峰生产时间。

  根据政策,焦炉炉体加罩封闭、配备焦炉烟囱废气脱硫脱硝装置,且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可免予限产。总体来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奠定了焦化行业非“一刀切”限产的总基调,即环保情况良好的焦化企业可减少限产或免予限产。

  1. 河北省:焦化限产规定更加详细、具体、精准。

  2018年9月27日,河北省环保厅发布《河北省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指导意见》,其中焦化行业的差异化指标主要分为排放水平、熄焦方式、运输结构三个方面。

  A类: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通过验收,所有污染物稳定达到省大气办《关于印发<河北省钢铁、焦化、燃煤电厂深度减排攻坚方案>》(冀气领办〔2018〕156号)中规定限值;熄焦方式为干熄焦;铁路运输比例达到60%及以上(或新能源汽车、国五及以上标准汽车运输比例达到100%)。达到该类目标的焦炉,不予错峰。

  B类: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所有污染物稳定达到《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6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熄焦方式为干熄焦或密闭湿法熄焦(不冒熄焦蒸汽);铁路运输比例达到30%及以上(或新能源汽车、国五及以上标准汽车运输比例达到80%及以上)。达到该类目标的焦炉,装煤方式为顶装的成焦时间延长至24小时;装煤方式为侧装的成焦时间延长至28小时(以焦炉计,下同)。

  C类:未达到A、B类标准的焦炉,成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

  总体看来,河北省2018年的焦化限产政策,是京津冀及周边政策的加强版,不仅要求达到超低排放,还要求运输结构合理,熄焦工艺先进等指标,才能够免予限产。

  另外,从去年产量的角度看,河北省2017年4-9月份平均焦炭产量为403万吨/月,10-12月份平均月产量为359万吨/月,相比于非采暖季,四季度焦炭月产量下降比例为10.9%。

  从今年河北省各城市提出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来看,今年河北省京津冀及周边城市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高于京津冀及周边区域平均水平,其中PM2.5河北各省份提的平均目标是下降3.7%,而京津冀及周边平均为3%。

  2. 唐山市:焦化限产比例约20%

  2018年9月19日唐山市政府正式发布《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指导意见的通知》,唐山市的限产政策与河北省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指导意见基本一致,也是从排放水平、熄焦方式、运输结构三个方面对焦化企业进行差异化评价。

  根据2018年10月11日生态唐山建设重点工作会议上的通报,唐山市焦化企业22家,A类7家不予错峰、B类7家出焦时间延长至28小时、C类8家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根据这样的划分,预计唐山市焦化企业的综合限产比例在20%左右。

  3. 邯郸市:焦化限产比例约23.5%

  2018年10月8日,《邯郸市2018-2019年重点行业采暖季差异化错峰生产方案(意见稿)》发布,邯郸市的差异化错峰生产方案更加具体详细,不仅包含红线要求、豁免条件,更包含不同企业的具体延长结焦时间等。根据排放水平,运输情况、厂区位置、吨焦纳税等,综合评定焦化企业的绩效分值。再根据分值情况,决定延长结焦的具体时间。

  根据各焦化企业的排放绩效综合分值,将企业分为A、B、C三类。企业综合分值在90分及以上为A类,综合分值在60分及以上为B类,综合分值在60分以下为C类。

  邯郸市焦化企业焦炉按照装焦类型分为顶装焦焦炉和侧装焦焦炉,基础结焦时间分别为19小时和24小时。在采暖季管控期间,B类企业,80分及以上顶装焦焦炉出焦时间延长2小时,80分以下顶装焦焦炉出焦时间延长5小时,侧装焦焦炉出焦时间延长4小时;C类企业40分及以上顶装焦焦炉出焦时间延长7小时,侧装焦焦炉出焦时间延长8小时,40分以下侧装焦焦炉出焦时间延长12小时。

  从邯郸市的23家焦化企业、28组焦炉来看,根据差异化限产方案,A类企业没有,均属于B、C类,根据征求意见稿,2018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钢铁行业减产42%,2019年1月1日至3月31日减产51.2%,焦化行业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减产23.52%。

  4. 河南省:设定的目标较高,预计限产幅度大

  根据《河南省2018-2019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到2018年底,全省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63微克/立方米以下,2018年10月1日-2019年3月31日,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3.8%。而对焦化企业采取延长结焦时间的方式予以限产,优先对位于城市建成区的焦化企业,加大限产比例。根据郑州市10月25日发布的《郑州市2018-2019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焦化企业采取结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实行限产。以企业实际出焦量计。对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改造,达到《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6规定限值要求;焦炉炉体加罩封闭;熄焦方式为干熄焦的可以豁免限产。

  从去年的秋冬季限产来看,2017年10-12月份平均月产量为168.8万吨/月,而4-9月份的平均月产量为206.9万吨/月,四季度产量较正常月份下降明显,产量下降幅度在20%左右。

  由于河南省空气质量状况不好,1-9月份PM2.5平均浓度在所有省份位居倒数第一,今年采暖季的目标事PM2.5下降13.8%,这样的目标远高于京津冀及周边PM2.5同比下降3%的目标,虽然有部分企业已经实施了环保改造,但要实现此目标,预计冬季限产幅度不会低于去年。

  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河南省8城市提出的PM2.5改善目标,PM2.5平均浓度较去年同期降低3.56%,高于京津冀及周边今年PM2.5下降3%的平均改善目标,所以预计今年河南省的限产比例可能仍然维持较高位。

  5. 山东省:去年实际焦炭减产比例最大

  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7个传输通道城市属于京津冀及周边区域,2017年秋冬季,山东省环保执行力度较大,从2017年四季度焦炭产量的减少来看,相比于4-9月份的非采暖季,山东省焦炭产量较少比例为28%,远高于其他焦炭主产省份。今年,山东省还没有公布详细的秋冬季差异化限产方案,但由于山东省去年限产力度大,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山东省7城市提出的PM2.5改善目标,PM2.5平均浓度较去年同期降低2.5%,低于京津冀及周边今年PM2.5下降3%的平均改善目标,所以预计今年山东省的限产比例可能略低于去年。

  三、汾渭平原:首次纳入重点区域,限产比例或高于去年

  根据生态环境部今年的大气污染治理计划,首次将汾渭平原纳入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区域。这是因为汾渭平原污染较为严重,且空气质量改善情况不如京津冀明显。根据生态环境部的数据,1-9月份,汾渭平原PM2.5为56微克/立方米,与京津冀及周边持平,较去年同期减少9.7%,而京津冀及周边1-9月份较去年减少16.4%。根据《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的目标,今年秋冬季汾渭平原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6%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6%左右。

  1. 山西省:污染形势严峻,限产比例或高于去年

  根据山西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会议上的信息,山西省仍是全国空气污染最严重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

  一是主要指标在全国排位靠后。1-9月,全省综合指数和SO2浓度两项指标仍排全国倒数第1,其他指标也是排名倒数,其中PM2.5平均浓度为倒数第2,仅好于河南。全国169个重点城市综合指数排名最差的20个城市中,山西占了7个,分别是:临汾、晋城、太原、阳泉、运城、晋中、吕梁。

  二是改善速度落后于周边。1-9月全省综合指数同比下降13.1%,PM2.5同比下降8.8%,均低于京津冀降幅,存在污染重、改善慢的问题。各市空气质量改善进展不平衡,PM2.5浓度改善幅度最低的吕梁与改善幅度最高的忻州相差19.6个百分点,而且吕梁是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个城市中唯一一个PM2.5浓度不降反升的城市。

  三是完成年度目标不容乐观。从PM2.5指标看,1-9月份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52微克/立方米,达到进度要求;11个市中,临汾市PM2.5平均浓度仍未达到时序进度,与目标还有2微克差距。考虑到进入采暖期后,煤炭消耗量增加,燃煤污染加剧,加之气象条件的不确定因素,引发重污染天气的可能性增大,完成年度目标仍不容乐观。

  从优良天数比例指标看,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仅为57.3%,与目标相比差距13.1个百分点,即使今年剩余天数全部是优良天,也已无法完成全年目标。11个地级市中仅大同、朔州达到目标,其余9个城市均与目标存在差距。

  根据2018年10月9日发布的《山西省焦化行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提出全省焦炭年产量较上年度只减不增。2017年,山西省焦炭产量为8383万吨,而2018年1-8月山西省焦炭累计产量就已经达到了6091万吨,占去年产量的72.6%,若要完成今年产量只减不增的目标,9-12月平均产量应小于573万吨/月。虽然9月份的焦炭产量还没有公布,但从9月以来的焦炉开工率来看,山西省9月份焦炭产量应该与8月份产量相差不大。那么如果要完成焦炭产量较上年只增不减,在10-12月份就必须有焦炭产量的大幅减少。

  从去年产量减少的角度来看,2017年4-9月份,山西省平均焦炭产量735万吨/月,10-12月平均焦炭产量671万吨/月,产量下降比例约8.7%。2017年山西省只有京津冀及周边四市(太原、阳泉、晋城、长治)属于重点区域,而今年又增加汾渭平原四市,且今年是蓝天保卫战的开局之年,预计山西省的总体限产比例或较去年有所增加。

  临汾市:日限产量约0.52万吨

  10月22日,《临汾市2018-2019年采暖季工业企业和建筑施工工地差异化错峰生产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根据征求意见稿,将焦化企业分为ABCD四类,其中A类不予错峰限产,B类结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C类结焦时间延长至48小时,D类予以停产。以此标准划分的B类企业10家,C类企业8家,D类企业3家根据mysteel结合调研情况对此政策的解读,如若按此方案执行,临汾地区的焦炭日产量影响量约0.52万吨,整个采暖季焦炭影响量约60万吨。

  2. 陕西省:焦化限产比例可能超过30%

  根据陕西省10月11日发布的《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改版)》,关中地区在冬防期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钢铁、铸造、焦化、化工、有色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钢铁、铸造行业产能限产3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计。焦化企业限产30%左右,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以上。同时也提出,要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载入排污许可证。企业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一并纳入当地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要提高错峰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关中地区各市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更加严格的错峰生产要求。

  对比2017年秋冬季陕西省的焦炭产量发现,2017年4-9月焦炭平均产量为343万吨/月,采暖季10-12月平均产量不降反升,升高至354万吨/月。可以看出2017年陕西省的焦化限产并不严格,自从2018年5月8日陕西省发布《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后,要求焦化企业限产20%左右,5-8月份陕西省焦炭月产量下降至315万吨/月,月产量下降25万吨左右,产量降幅约10%。

  综合来看,今年采暖季,陕西省的焦化限产比例可能大于30%,因此预计陕西省焦炭产量将进一步下降。

  四、长三角:秋冬季限产重点影响地区为江苏省

  2018年10月8日,《长三角地区 2018-2019 年秋冬季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根据意见稿,2019-2019年秋冬季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是秋冬季期间(2018 年 10 月 1 日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长三角地区 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 5%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 5%左右。

  2017 年秋冬季PM2.5浓度超过 70 微克/立方米的城市,应针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在 2018 年 11 月至 2019 年 2 月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根据月度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可适当缩短或延长错峰生产时间。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 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造任务的,全面采取错峰生产措施。焦炉炉体加罩封闭、配备焦炉烟囱废气脱硫脱硝装置,且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可不予限产,另外,在去产能方面也有涉及,主要是全部关停沿江地区和环太湖地区独立焦化企业。

  从焦化产业的分布来看,焦化企业在长三角的分布主要集中在江苏省、安徽省、上海市。由于安徽省、上海市焦化产能集中在宝钢马钢、新兴铸管(000778,股吧)等大型国有钢厂,环保情况良好,受环保限产影响较小,长三角地区采暖季限产真正对焦炭产量影响较大的是江苏省,这是由于江苏省独立焦化企业较多,受环保政策的影响较大。

  10月17日,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编制2018-2019年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的通知》,提出2017年秋冬季PM2.5浓度超过60微克/立方米的城市(徐州常州、淮安、扬州、镇江、泰州、宿迁市),重点行业企业应在现有污染排放的基础上减排50%以上;2017年秋冬季PM2.5浓度低于60微克/立方米的城市(南京苏州南通、连云港(601008,股吧)、盐城市),重点行业企业应在现有污染排放的基础上减排30%以上。

  从江苏省历史焦炭产量来看,自2016年以来,江苏省焦炭月产量就在逐渐下降,从近一年来,江苏省焦炭月产量波动较大,主要是受限产政策的影响,从政策来看,江苏省焦炭产能退出的决心很大,未来随着江苏省焦化产能陆续退出,采暖季限产政策的执行,江苏省焦炭产量将较去年下降明显。

  徐州市:限产比例超过30%

  根据《徐州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18年10月1日-12月31日,PM2.5浓度控制在64.5微克/立方米以下,较去年同期下降26.1%以上,努力提高二级以上优良天数比例,全力完成“双60”年度目标任务。2019年1月1日-3月31日,PM2.5浓度控制在76.3微克/立方米以下,较2018年同期下降20%以上。秋冬季期间,重污染天数不高于19天,同比减少3天以上。对保留和处于过渡期内已按要求完成整治并通过复产验收的焦化企业,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以上,在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出焦时间延长至48小时以上。综合来看,今年徐州市的秋冬季限产目标较高,对焦化企业的限产措施也较为严格,限产比例预计超过30%。

  五、总结

  虽然今年秋冬季限产严禁“一刀切”,但从政策分析来看,焦化行业的环保要求、限产比例并没有明显的放松倾向。随着汾渭平原纳入重点区域,焦炭主产区均位列今年的秋冬季环保限产范围。随着限产政策的执行,11月份焦炭供给将有一定程度的收缩,但由于限产比例更多以焦炉设计生产能力为基准,所以从往年秋冬季产量减少的角度来看,实际产量的减少往往小于限产比例。

  1.山西、河北、河南、山东、陕西、江苏6省焦炭产量约占全国的60%,但秋冬季限产期间,产量减少量占全国的87.5%。2017年秋冬季焦炭日产量减少为9.2万吨/日,减少比例约7.5%。根据今年政策,预计2018年焦炭日产量减少12.7万吨/日,减少比例约12.2%。

  2.分区域来看,京津冀及周边的限产重点是河北省、山东省、河南省。其中河北省的焦化限产比例预计在20%左右,山东省、河南省限产比例预计在20-30%;汾渭平原今年首次纳入秋冬季限产重点区域,实际限产比例可能高于去年,焦化限产比例预计在30%左右;长三角地区的限产重点是江苏省,预计江苏省焦炭产量较去年或有较大幅度下降。

  3.各省份限产力度不同:从去年秋冬季焦炭产量减少的角度看,山东省、河南省减少比例最大,产量减少比例均超过20%,而山西省、河北省产量减少在10%左右。

  4.不同区域焦炭产量增减分化:从今年焦炭主产省份的产量情况来看,河北、山西省的焦炭产量在上升,而山东、江苏焦炭产量减少明显,是今年焦炭供给减量最主要贡献省份。

  5..风险提示:从宏观角度看,今年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在秋冬季限产的实际执行上,地方政府面临保经济与抓环保并行的双重难题,特别是以焦化产业作为主要经济增长点的城市,实际的限产比例可能低于差异化限产方案中的限产比例。

上一篇:萍安钢铁安源轧钢厂10月份生产告捷
下一篇: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率将提高
分享到:
[腾讯]
关键字:无

市场走势解析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