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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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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双鸭山市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中,与钢铁行业相关的内容如下:  ◎截至2018年底,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比例累计达到省政府下达“十三五”整体目标的9…

 在《双鸭山市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中,与钢铁行业相关的内容如下:
  ◎截至2018年底,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比例累计达到省政府下达“十三五”整体目标的90%和83%;各县(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在2015年环境统计基数的基础上,下降比例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不低于9%和10%。
  ◎深化电力、供热、钢铁、水泥、煤化工等行业污染治理,加大监督性监测频次和执法监管力度。未建成除尘及脱硫、脱硝设施的必须建设设施,已建成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必须实施升级改造,确保稳定达到排放标准。
  ◎加快钢铁、
建材等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积极推动建龙钢铁和新时代水泥超低排放改造。
  ◎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和黑龙江建龙化工有限公司要对现有污染源开展进一步的清查工作,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到位、运行到位,不断降低污染物排放量,严控异味排放;不断提高建龙化工干熄焦比例,确保稳定达到95%以上。
  煤炭方面:
  ◎落实完善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组织协调配合作用,强化部门对成品油、柴油车、煤炭质量、锅炉淘汰、秸秆禁烧等执法监管联动,市各相关部门对本部门牵头、组织的工作任务定期调度,及时督办,定期总结报送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通报。各县(区)政府按此文件执行,定期总结、报送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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