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单位钢材销售侵吞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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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钢铁厂的厂长,竟然伙同他人套取本单位的钢材对外销售,并将所得赃款揣进自己的腰包。经安徽省检察院指定,该省安庆市检察院就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任强涉嫌贪污、受贿一案…
身为钢铁厂的厂长,竟然伙同他人套取本单位的钢材对外销售,并将所得赃款揣进自己的腰包。经安徽省检察院指定,该省安庆市检察院就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任强涉嫌贪污、受贿一案提起公诉。
今年54岁的任强案发前任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马钢股份公司”)副总经理,曾任马钢股份公司生产部副经理、马钢股份公司第一炼铁总厂厂长、马钢股份公司煤焦化公司经理等职。任强涉嫌贪污、受贿罪一案,经安徽省检察院指定,由该省怀宁县检察院侦查侦结,并由安庆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安庆市检察院指控,任强在任马钢股份公司第一炼铁总厂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房成林(另案处理)安排有关人员虚报生产维修工程用料计划,开出生产维修领料单交给房成林从马钢股份公司物资公司领取钢材681余吨,由房成林负责向外销售,套取钢材价值为263万余元,均以第一炼铁总厂维修用料的名义核销冲账。任强与房成林共同侵吞其中的钢材款147万余元,任强个人实得120万元。
在任马钢股份公司煤焦化公司经理期间,任强如法炮制,伙同房成林从马钢股份公司物资公司领取钢材3500余吨,所套取的钢材价值为1404万余元。任强与房成林共同侵吞钢材款435万余元,任强个人实得348万余元。
2003年到2014年,任强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上海巨盛化工产品有限公司等13家单位或个人的请托,为上述单位或个人在业务经营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8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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