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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府要求各地方发布淘汰落后产能“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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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楚天都市报报道,湖北省政府近日出台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在2012年前,淘汰电力、煤炭、钢铁、水泥、造纸等重点行业的落后产能,同时发布具体时间表。 根据时间表,2010年底前,湖北省要…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湖北省政府近日出台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在2012年前,淘汰电力、煤炭、钢铁、水泥、造纸等重点行业的落后产能,同时发布具体时间表。

根据时间表,2010年底前,湖北省要淘汰10万千瓦及以下小火电机组,关闭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小煤矿;2011年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淘汰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电炉,淘汰以废纸为原料、年产2万吨以下的造纸生产线,以及落后的棉纺设备等。

根据最新消息显示,湖北省已经完成今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截至目前,湖北省42家企业落后产能生产线已全部停产。其中,主要设备总体上已拆除,水电气等供应线已全部断开,涉及的电力、炼铁、炼钢、电石、玻璃、水泥、制革、化纤等8个行业按时间、按任务基本完成,铁合金、造纸、印染、酒精4个行业超额完成任务。其中,造纸淘汰计划5.9万吨,实际完成6.46万吨;铁合金淘汰计划8.75万吨,实际完成8.85万吨;印染淘汰计划0.2亿米,落实完成0.44亿米;酒精淘汰计划3.5万吨,实际完成4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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